一种技法!一种夙愿!一个充满想法、良知、用心做照明的声音!
随着城市的发展需要,照明规划 越来越受关注,如何把握照明夜景“黑”与“亮”“美”与“节能”之间的平衡,却不仅仅是摆在照明设计师面前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关注的问题!高级照明设计 师、东莞耀旭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熊清华从照明设计师的角度,告诉大家为什么要做“黑”以及如何做“黑”。以下为熊清华演讲全文:
什么是“做黑”?
不可直面字面的意思,如果按照字面意义上的“做黑“,岂不是没得做了!
简单讲作黑就是“亮”和“黑”的平衡。就是一个“度”的把控,有章法的作暗,理智的取舍。也是“良心”与 “利益”甚至是照明“现状”与“未来”的把控!
照明的事实本来就是面对黑暗如何亮起来的作用!做亮对于一个照明从业者来讲是比较简单的事情,照明应该是要做合理的明暗取舍,使得更自然、舒适、人性化、健康、安全、节能。其中更需要长远的规划载体空间,而不是只顾眼前。
如何做黑呢?
导师教育我照明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我一直很困惑这么多学科何时弄通?我只想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黑”就如照明设计师在舞台上的背景色, 面对一个项目,就如同面对一张黑色或白色的画布,处理明暗首先要满足人的需求即功能照明,而不能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习惯,被照物在黑色的背景下,就如山 水画一样,可见部分浮现突出多与少,浓与淡来体现整体画面美感,而不是对被照物的破坏,遵循基本规则如构图一样如何刻画建筑的结构、突出重点、抓住视觉中 心、韵律节奏如诗如画的表现。
协调处理空间明暗度,运用的章法都明白,最直接的就是利用软件,建模载体空间制作出实际比例的模型,然后运用模型剖面进行有时机的光效模拟试验。
同样“做黑”也可彰显故事,明暗空间的处理,理应构建黑的艺术空间、心理空间以及安全功能照明空间。有黑才有突出,有黑才有情绪的彰显,有黑的韵律构建出建筑的肌理等等。
黑暗中做亮的“光斑”应该是安全、舒适、美感,通过对区域划分、建筑结构、风格功能、地域文化、生活习惯等来分析,利用光突出空间格局、风格、喻意、视觉效果与内心感受、经济价值等的综合体现。
如上“做黑”的技法有太多的手法和运用让我们去发挥!在此不一一列举!照明设计的最好方法莫过于亲力动手多次尝试!而不是纸上谈兵,全部经历在空洞的画面美感上!
“做黑”的意义
如果我们都提倡用现在的“做亮”思考模式发展下去,未来的夜景照明是将会越来越亮,势必会很难得到有效控制,将来也许真所谓“白天不知夜的黑”!
鼓励习惯于“做黑”的思维模式,个人觉得在执行上更能把控,是一种可以实施的照明设计模式,既能注重到功能照明的照度需求,又能把握美感,尤其是对亮度与眩光、辉度与污染光的控制更不容易疏忽,反而更加关注落到实处让人舒适愉悦!
“做黑”不是意味单纯做亮的时代已经远去?显然是面对现况需求 “还要更亮”!
往昔的光:夜 景的光给予我们的内心感受很强烈,带来的是家、希望、温暖的心里感受,可谓珍贵!20年前的中国,大部分城市夜景及建筑外立面是很少亮化,即或有也是政府 个别突出建筑、区域、特色文化、商业等局部区域特有的照明夜景,因为它不是功能照明,不会负面影响到我们的正常生活,也是商业行为不发达时期,很明显此时 期的中国才是真正的低碳节能时期,人们很廉价的享受大自然浩瀚星空月朗星稀的魅力!对当今照明夜景而言,往昔就是“黑”的低碳节能时代!
今朝的光:夜 景的光不再单纯,时有刺激和震撼!甚至把整个城市弄成一个炫目的舞台,尤其是短小轻薄的LED、乃至将面临的OLED光源技术革命,其光色控制及安装位置 的灵动性,让今天的照明夜景更加丰富,同时也丰富人们的夜生活空间、物欲的需求促使前进发展,为了商业竞争拉动地域GDP、形象的提升、或许体现地位……
但是,面对现实是各城市的政府单位、商业区、旅游区、公园、山体、河道、居住楼宇、甚至整个城市的夜景规划大家尽可能的都要亮起来,亮度逐年提高,各自 区域的主导者竞相思考创新、或效仿、或赶超周边突出同质性的照明夜景:因为整体夜景观的需要,小到店面商铺,大到商业综合体、街道、早前没有亮过的山体、 河道、居民楼、旅游区夜游、甚至整个城市,其结果是城市夜景尽量张扬,照明手法各自互不推诿客气,实际是没什么约束的,只要想得出就做得出的思考模式进 行,欠缺长远的规划考量!
结果事实是一些重要的夜景亮度越加提升,如部分城市的局部重要建筑整个立面已经达到1000LUX屡见不鲜, 原因是周边的商业化的照明、广告、酒店……等各自百花齐放,竞相突出都不想暗下来,部分城市原来印象中的地标性建筑慢慢被周边环境的亮度提升而弱化,为了 突出这一城市地标性建筑照明现况,过度提升亮度或许更加“炫目酷感”来体现重要标志地位,于是同质性的夜景便无节律的地域扩张效仿!因为没有约束,谁有钱 谁都可以弄一个新的夜景地标!哈哈,原来的重点再加码,周而复始何时休!
部分现实状况在整体规划时,为了突出个别重点照明,由于周边的 商业区域为了吸引顾客的眼球,刻意将外立面过度夸张亮度提升,整体考量时还很难与私有商家沟通协调处理,将广告牌或者是外立面暗下来,其原因还不仅仅是费 用补偿的问题,这些明显矛盾如果政府不有效出面和统一规划根本无法控制,更为严重的是快速路临街的广告和楼宇照明,高亮度的媒体照明或广告视频等严重影响 到交通安全,实际是挑战驾驶者的好奇心、明暗视觉适应能力,直到事故的发生也不一定得到调整,针对此类完全因为商业利益,不顾及人生安全的照明,就如耍流 氓一样没有节操,理应遏制。
谁有钱,想怎么亮就怎么亮,如果市政文化比不过商业综合体,酒店、商场、楼盘、高档商务区等,这些商家就都亮起来了,而祖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就暗淡无光!这是傻瓜都知道杞人忧天的情形而让人担忧,谁的问题?理应是利欲大不过文化,无绪发展强不过制度,制度强不过监管!
我意外的碰到了一个项目,这是以往从来没有遇到过的稀奇趣事,一个商业别墅群要求照明夜景改造,原因是业主不断投诉个人隐私“乍泄”,各自别墅立面灯火 通明,买楼的业主起初觉得很有卖相,后来有买房者入住后难以忍受自家外立面灯火通明,当然我的工作就是把公共区域、道路亮起来,取消建筑外立面照明,这个 案例让我很意外,捡了便宜还卖乖!于是便思考“亮”再也不仅仅是按照人的“舒适”遵循了,更不要提尊重人们生活的自然生物节律,我也一直困惑着一些景观夜 景节能的参考依据标准答案究竟在哪里?还是只依靠设计师的综合控制能力!于是我只有检讨自己的方案中“节能”一词便成了“没有参照的标准格式”而已!
哪些不该亮?哪些该亮?要亮多少?不可以亮多少?谁可以真正意义上的控制?单纯做亮很容易,但视觉不舒适,缺乏美感,不节能,甚至过度眩光更加不安全。 即或各自承担的项目可以做到,加起来就难了!因为大家要迎合不同的业主需求都要亮起来,所以照明规划理应要与城市整体发展规划同步参与!而不是应付城市发 展的现况。
我觉得照明设计是为了营造安全、舒适、节能、相得益彰的生活光环境。理当是尊重自然、返璞归真,而不是破坏;夜景照明是因为商业的竞争,更需要做好长远且整体的发展规划。
因此更坚定我的想法,也是一种呼吁!照明设计就应该有技巧得当的“做黑”。
一个发达国家的标准一般是作为行业的最低要求,国内的照明前辈们不断辛苦更新JGJ/CJJ/GB…等照明标准,其目的更加明确人性化、节能、准确、安 全的标准数据 ,仔细推敲慎重规定舒适照明对眩光,污染光,以及建筑照明的标准值理应得到控制,可是谁在真正控制和监管呢?
反之对于山体、河道、公园、植被等那些是不可以亮,亮多少,理应有标准可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