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新闻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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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州国际照明展展览会规章

2018广州国际照明展览会于2018年6月9-12日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开展

小编与大家分享2018广州国际照明展展览会规章

01

政府法令

本届参展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所有法律。

02

签证申请

所有入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旅客均须预先办理入境签证,并符合其入境检疫标准。请确定您的参展人员持有效的入境签证。

大会将尽力协助展商申请入境签证,但不保证申请人一定取得签证。

签证申请失败亦不构成取消参展合约的原因。

03

宣传品管制

所有在会场派发的宣传品(包括所有说明会及发表会的资料及样品),例如印刷品、投影片、录像带或其它对观众展示的物品,必须经由中国当局审核。参展商可事先请大会指定运输商代办。

04

清关事宜

展览会场属于保税区。展区内所有产品在展览会期间皆为免税品。若无海关许可,严禁携带展品商场。

展商必须:

a)通知大会指定运输商为展品清关。

b)我们建议参展商不要以手提行李形式把展品带入中国境内,因为这可能被海关扣留或征收不必要的税项。主办单位对因被海关扣留展品而引致的延误或不便,将不负任何责任。如需要以手提行李形式把展品从海外地区,或中国国内其它地区带入会场,请先向大会运输商联络,以办理有关的清关手续。

c)会场内派发的赠品及纪念品,须缴付进口税。参展商必须在派送赠品前,经由大会指定运输商向海关提出赠品清单,并详列数量及价格。

d)请随身携带所有海关开立的收据,以便需要时提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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