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最新国家标准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已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与现行标准GB7000.1-2007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将对灯具生产企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文介绍了新标准的一些较为典型的差异条款,供参考。
1、铭牌标记发生重大变化
企业非常熟悉的F系列标记在GB7000.1-2015中不再使用,改为形象化的图案警示标记,
2、明确蓝光危害要求
带有整体式LED或LED模块的灯具应根据IEC/TR62778进行蓝光危害评估。
对于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和小夜灯,在200mm距离处测得的蓝光危害等级不得超过RG1。
对于可移式灯具和手提灯,如果在200mm距离处测得的蓝光危害等级超过RG1,则需要在灯具外部醒目位置标注“不要盯着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