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过审议并对外公布,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获悉,《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来杭州的城市照明必须“有人管”,同时,对照明设置做了详细规定:怎么设,设哪里,哪里该亮,哪里不该亮,都大有讲究。其中,还提及了城市主干路功能照明的亮灯率应当达到98%,城市照明设施发生一般故障的,需在24小时内修复。如果出现故意破坏城市照明设施的行为,最高将被处以3万元罚款。
该亮的地方
城市主干路功能照明的亮灯率需达98%
记者注意到,《管理办法》对设置功能照明设施的区域和设置景观照明设施的区域有明确的划分。
所谓功能照明,就是指通过人工光以保障人们出行和户外活动安全为目的的照明,需设置照明设施的地方有: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行人过街设施、游步道;穿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的公路;城市公共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公共停车场;其他无功能照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场所。都应该设置这种照明设施。
而景观照明设施,顾名思义就是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照明,在景区、繁华商业街、特色商业街,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两侧高层建筑物、构筑物,大型桥梁、高架路等市政设施上都要用到。
《管理办法》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害城市照明设施,包括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向城市照明设施射击或者投掷物体,擅自在城市照明管线上方实施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标语、灯饰灯景等其他物品等,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特别指出,造成城市照明设施损坏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功能照明设施的日常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技术规范实施日常养护。如保持城市主干路功能照明的亮灯率达到98%,次干路、支路的亮灯率达到96%;向社会公布报修电话,接受24小时报修;城市照明设施发生一般故障的,在24小时内修复;发生严重故障的,采取应急照明措施并在5日内修复。
不该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