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商无信不兴”——讲的是为人处事需要讲诚信,否者无法成事或造成更大的损失。进一步而言,企业经营也离不开诚信二字。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LED照明生产、应用及出口国。据《2016年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白皮书》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整体产值首次突破5000亿元,产业规模达到5216亿元,较2015年同比增长22.8%。在《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预计2020年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整体产值将达到10000亿元。由此可见,接下来几年中,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规模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背后,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也成为“乱象”重灾区。半导体照明行业由于资金、技术门槛相对较低,加之国家政策的扶持,众多企业蜂拥而至,市场混乱无序,各种乱象频发,质量门、低价竞争、三角债、合同纠纷等现象也是屡见不鲜。造成这种乱象的原因除了标准和行业准则缺少之外,从根本上讲企业还得诚信经营,这也是企业乃至产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接下来的一个案例就能很好地说明问题。
历时三年诉讼终难逃被追责
事情还要从飞利浦的一纸诉讼说起。2014年12月,飞利浦公司在静安法院分别对光通亮公司、澳雷朗公司、天玺泰普公司提起诉讼,主要诉求为2014年10月3日后三家公司所欠飞利浦公司的货款。由于三家公司对于所签订的《还款承诺书》中金额存在争议,以及黄伟明与澳雷朗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事实等问题,使得该案件变得更加复杂,诉讼双方也投入大量精力用于举证申述。
截止到2017年9月21日,经过近三年的诉讼,综合多方提供的证据,静安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天玺泰普公司等三公司关于《还款承诺书》的上诉理由,天玺泰普公司等三公司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其应当共同向飞利浦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另外,关于黄伟明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连带的问题,静安法院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认定本案系争债务发生在澳雷朗公司为一人公司期间,股东为黄伟明。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澳雷朗公司与黄伟明之间的财产系相互独立,黄伟明依法应对澳雷朗公司对飞利浦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期间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均有天玺泰普等三公司及黄伟明共同承担。
通过此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合同纠纷对于企业而言所造成的损失将不仅仅是金钱方面,由此而产生的时间及信誉成本将是不可忽视的,特别是在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由大到强的过程中表现的尤为明显。
企业出海更需树立诚信口碑
2017年对于国内半导体照明产业而言,木林森收购欧司朗照明业务无疑是最值得关注的一个事件。3月,木林森发布公告称,公司投资的合伙企业和谐明芯的子公司明芯光电持有了LEDVANCE100%的股权,已顺利完成本次海外股权收购交易。这一收购事件也代表了国内半导体照明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