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产业危机四伏
1、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337条款调查
337条款是美国针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做法进行调查的立法。因最初规定于《1930年关税法》(thetariffandtradeact)的第337条而得名。其涉及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贸易,指在美国进口或进口后销售属于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设计方案权的产品的行为。被调查产品所使用的技术只要未在美国获得知识产权,即使在出口国具有知识产权,也侵犯了美国的相关知识产权,而且应诉费几乎没有低于百万美元。即使判定被诉方不存在侵权或不公平贸易行为,也不会要求原告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制裁措施包括:有限排斥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普遍排斥令(general exclusion order)、临时性排斥令(temporary exclusion order)、禁令(cease and desistorders)、查封和没收令等。制裁措施只认产品不认人,例如签发的普遍排斥令可以禁止任何侵权产品的进口。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退休教授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基于认为其持有的5252499号美国专利被侵权,在2008年2月20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申请“短波发光二极管、激光二极管以及含有上述产品”的337条款调查,向全球三十多家使用类似产品的企业提出了诉讼,涉案中国企业名单包括广州和深圳的四家公司;其中两家公司积极应诉,于2008年8月与权利人达成和解,并取得了2项专利的授权,避免了普遍排除令和芯片出口受限的问题。如果中方企业不应诉或者应诉失败,则中国所有企业的同类产品,均不得进入美国市场。
如果不想被337条款盯上,必须注意两点: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应该首先进行专利检索,确定是否有可能涉及该产品的美国专利,或涉及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的美国方法专利。如果存在侵权的可能,可以通过更换非专利方法来避开侵权。也可以从专利权所有人那里取得使用许可,或者与美国进口商取得协议,由进口商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并且,对于出口美国市场的重要产品,尽可能获得美国专利权;甚至可以考虑具有美国国内产业,例如对“美国国内产业”的证明包括:已对建厂和设备作了重要投资;投入重要资本或劳务;在知识产权产品开发、设计、研究、取得许可等方面作了重要投资。
2、德国展览的专利搜查
德国是欧洲经济的引领者,素有举办各种商品贸易展会的传统,国际上具有主导地位的展览会超过50%都在德国举办。例如,汉诺威国际办公室自动化、信息及通讯技术博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