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起,欧盟ErP指令(Energy-related Products,即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是EuP指令的改写指令)中的(EC)244/2009的第六阶段要求将生效,要求将在欧盟市场上不再投放某类低能效的非定向家用卤钨灯。
这意味着从9月1日开始,可在欧盟市场销售的卤钨灯将仅剩能效B级的低压卤钨灯以及能效C级的G9或R7s灯头的卤钨灯。
注:EEI=Pcor不带外部控制装置的模块的额定功率/Pref从模块常用光通量中获得的参考功率
进一步解释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卤钨灯都将禁售,而主要是针对不能满足指令能效要求的普通照明用梨形透明玻壳卤钨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泡中泡”。而特殊照明用卤钨灯,诸如烤箱灯等;定向卤钨灯,诸如Mr系列、Par系列等;G9灯头单端卤钨灯和R7s灯头卤钨灯(即常见的双端卤钨灯)等并不受影响。(请见下图)
需要注意的是,该禁止措施并不适用于已经在商店货架上和仓库中的相关产品。
(EC)244/2009原本的第六阶段要求是在2016年9月1日生效,后在欧洲照明协会(Lighting Europe)的建议下,欧盟委员会新出台的(EU)2015/1428条例中将其生效日期推后两年至今年的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