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5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
可移式通用灯具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认证机构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和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本市共有获证生产企业11家,本次计划抽查本市生产企业10家,实际抽到产品的企业有6家,另有4家企业由于停产等原因未抽到样品。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7000.204-2008《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GB 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和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国家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测:标记、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限值和谐波电流限值。
本次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标记、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和限值。
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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